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

发布时间:2024-05-31 作者:qy千亿球友会平台登录 阅读量:

 

 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根据环保部、省环保厅和苏州市环保局相关管理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和“三同时”规定,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
二、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。

三、设立以总经理为首、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各项环境环保工作进行决策、监督和协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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